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石碇區公所爆工程圍標案,檢調8路搜索,帶回10人訊問,前課長黃志仁50萬交保。(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新北市石碇區公所「路燈維護及新設工程」等標案遭圍標多次,停職中的區公所工務課前課長黃志仁,涉嫌與2名下屬明知廠商針對「路燈維護及新設工程標案」進行圍標,卻疑似包庇,台北地檢署18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8路發動搜索,傳喚前課長黃志仁、李姓業者等10人到案,全案朝違反政府採購法、圖利等罪偵辦。訊後諭知黃志仁等3人各50萬元交保,業者李男5人各以10萬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全案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政府採購法》方向偵辦。
據了解,石碇區區公所前區長李浩榕與前課長黃志仁曾因涉及將災害緊急搶修標案底價,洩露給廠商,並協助圍標、收受賄賂,為台北地檢署起訴,並被監察院彈劾。經檢調追查,2018年起至2022年間,高盛營造李姓負責人涉嫌針對石碇區公所「路燈維護及新設工程」等5項標案,找來巨環工程楊姓負責人、宏瑋事業有限公司莊姓負責人協助圍標。黃志仁與2名工務課承辦人則涉嫌明知業者有圍標情事,卻知情不報、毫無作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
台北地檢署18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兵分8路搜索黃志仁等人住居所、辦公處,共傳喚10人到案,訊後將移送北檢複訊。全案持續調查釐清中。檢方昨漏夜複訊後,黃志仁等3人各50萬元交保,業者李男5人各以10萬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全案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政府採購法》方向偵辦,其餘人則均被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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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